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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兒童在扶梯逆行受傷,商場是否擔責?

            Law-lib.com  2023-9-1 14:27:44  人民法院報


              六歲兒童隨母親一起去商場購物,兒童獨自乘坐扶梯上二樓時,突然逆行向下,左腳后跟卡入電梯邊緣導致受傷。其母親認為商場及扶梯管理公司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遂訴至法院,要求商場及扶梯管理公司承擔侵權責任。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判決駁回原告高某的訴訟請求。

              2022年6月26日,高某跟隨母親去商場,在獨自乘坐扶梯上二樓時,突然逆行向下,左腳后跟不慎卡入電梯邊緣導致受傷。高某受傷后,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14天,傷情經司法鑒定所鑒定,評定不構成傷殘。

              案涉商場于2017年12月27日租賃永州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商鋪用于經營超市,該公司免費提供給商場使用自動扶梯。電梯入口處、醒目處均張貼了提醒標語、圖片:“請小心站穩”“請牽好您的小孩”等提示,事故發生時電梯屬正常運行,未發生故障。

              事故發生后,雙方就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高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各項損失35913.82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的焦點是商場是否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商場在電梯入口處、醒目處均張貼了提醒標語、圖片,扶梯旁墻壁上的圖片也提醒了帶小孩乘坐扶梯的顧客。事故發生后商場工作人員亦及時將高某送往醫院治療,因此被告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而高某年僅六周歲,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母親帶其至公共場所,監護人應當保障高某的人身安全,但其母親未盡到看護義務,放任高某獨自乘坐自動扶梯,上下行走,引發事故,該事故的發生是高某母親監護不力造成。法院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一審宣判后,高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近年來,因監護人疏忽大意、對未成年子女監護不力,導致兒童傷亡事件時有發生。本案也是一起因監護人失職導致兒童受傷的案件。法官提醒,家長在兒童外出玩耍時要注意盡到看護義務,也要注意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引導孩子樹立安全意識,養成正確的行為習慣,防范危險事故發生。


            日期:2023-9-1 14:27:4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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